本文转自【广西交警微发布】;
山间小道
一辆满载过期罐体的小货车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心存“交警不设卡”的侥幸心理
在肆意“奔跑”
结果..
被交警及时“止险”!
2月20日,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化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:一辆小货车非法运输危化品往北景镇方向行驶,请求交警前往处置。
接到举报后,附近巡逻民警立即展开查缉布控,在弄冠村上坡一弯道将嫌疑车辆拦停检查。
民警打开小货车车厢,眼前一幕令人大为震惊:整整74瓶“满当当”的煤气罐挤满了车厢,且大部分罐体锈迹斑驳,属于旧罐,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。
进一步检查得知,该车属于报废车辆,大部分罐体也已过期未检,这可谓是“车也危险、货也危险 ”!
民警询问驾驶人覃某:“车报废、罐体也过期,你难道不害怕吗?”
面对民警的严厉批评,覃某居然意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,竟还想向民警“走人情”:
覃某:
“我知道这是违法,但爆炸不可能!你们通融通融,我们私了可以吗?”
民警严辞拒绝,结合典型事故案例,告知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,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依法扣留小货车,对该车进行强制报废处理。
目前,案件已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。
液化气属易燃易爆物品
运输存储都要有专业资质
在没有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情况下
非法运输、存储液化气钢瓶
将构成犯罪行为
驾驶面包车、三轮摩托车等
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运载煤气罐等危险物品
危险系数翻倍增大
请广大驾驶人勿拿生命当儿戏
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!
温馨提醒:
近期,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落实“逢车必检”的原则,严查超员、超载、酒驾、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,切实消除风险隐患,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。同时,持续深入各大运输企业、单位进行安全文明驾驶教育 ,从源头上打牢安全基础。
内容来源:河池交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