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券代码:688331 证券简称: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:2022-032
港股代码:09995 港股简称:榮昌生物-B
荣昌生物制药(烟台)股份有限公司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
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
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
司”)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、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
《关于<荣昌生物制药(烟台)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
(草案)>及其摘要的议案》等相关议案。根据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
(以下简称“《管理办法》”)的相关规定,公司对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
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,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
进行了核查,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:
一、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
(一)公示情况:
公告了《荣昌生物制药(烟台)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
(草案)》
(以下简称“《激励计划(草案)》”)及其摘要、
《荣昌生物制药(烟台)
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》以及《荣昌
生物制药(烟台)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
对象名单》(以下简称“《激励对象名单》”)。
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,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,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
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。
截至公示期满,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,
无反馈记录。
(二)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:
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、身份证件、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
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、劳务合同、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
职务等。
二、监事会核查意见
监事会根据《管理办法》、《激励计划(草案)》的规定,对公司《激励对象
名单》进行了核查,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:
(以下
简称“
《公司法》”)、《管理办法》、《荣昌生物制药(烟台)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
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等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。
(1)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;
(2)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;
(3)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
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;
(4)具有《公司法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;
(5)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;
(6)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。
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,符合《激励计划(草案)》
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。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、独立董事。
综上,公司监事会认为,列入公司《激励对象名单》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、
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,符合《激励计划(草案)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
件,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、有效。
特此公告。
荣昌生物制药(烟台)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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